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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用药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7月31日,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用药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进行了专题安排。
一是分成6个小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自7月31日至8月8日,在市区和三县等监管区域,集中开展医疗机构用药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二是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以区(县)以下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类专科特色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麻、毒、精、放等特殊药品管理;医院制剂的管理;药械质量的管理;过期、失效药品的处理情况;监督抽验质量不稳定或质量可疑的药品(中药饮片)等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采取与日常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验收和兴奋剂专项治理统筹进行的方法,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中,要强化对中药饮片来源渠道的监督检查,积极向各医疗机构宣传从正规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行为。
四是积极做好专项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和检查工作情况小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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