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季度,我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围绕重点品种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蔬菜、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豆制品、乳制品、水果等重点品种质量稳定,我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供应工作
9月28日上午,马顺清副省长、市委常委、薛广洲副市长在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同志、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领导的陪同下,视察“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先后来到青海天露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王府井百货大楼超市、西宁市第一幼儿园检查。在青海天露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马顺清副省长详细了解了乳制品的生产流程,询问了奶源、奶量和市场销售情况,并仔细叮嘱企业的质量监督员,要本着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态度,精益求精,在乳制品安全问题上不能出任何问题。马顺清副省长对企业负责人说,你们是青海乳制品的龙头企业,责任重大,当前要抓住机遇,树立品牌,开拓市场,增加效益,为广大市民提供合格、安全、放心的饮用奶。在王府井百货大楼超市,马顺清副省长和薛广洲副市长来到乳制品销售专柜,详细查看了各类产品批次,不合格奶粉和液态奶下架及公告栏,询问了市场货源及销售情况。强调指出,企业要合法经营,既要保护合格产品,又要治理不合格及过期产品,还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要正确引导消费者购物,在醒目位置张贴“国家检验合格产品,请消费者放心”公告。在西宁市第一幼儿园,当了解到孩子们一直在食用安全、放心的本地奶制品,孩子们的健康状况良好,马顺清副省长非常欣慰。同时,告诫在场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确保托幼机构、寄宿式学校、大中院校、建筑工地及农牧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食品安全。
8月份农业部对我市城西区海湖路批发市场、东台农贸市场、城东区康西综合农贸市场、青海惠客家超市、大百超市广场店、华联超市花园店及西宁大堡子、总寨、湟中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进行第三次例行抽检。本次抽检的蔬菜包括番茄、黄瓜、辣椒、甘蓝、茄子、西兰花、豇豆、白菜等,共100个样。检测结果显示,我市蔬菜产品合格率达96%,比前一次上升了4个百分点,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水平,畜产品合格率达100%;西宁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7、8、9三个月对我市城西区海湖路批发市场、部分农贸市场、各大超市、蔬菜生产基地等进行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的蔬菜包括番茄、黄瓜、辣椒、甘蓝、茄子、西兰花、豇豆、白菜、油麦菜、芹菜、菜瓜、荷兰豆、生菜等16类品种,经农药残留速测,蔬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分别为100%、98%、98%。
市质监局抽查:肉制品8家15批次,合格15批次,合格率100%; 豆制品27家27批次,合格15批次,合格率56%; 月饼21家29批次,1家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6.6%;乳制品9家13批次,合格13批次,合格率100%;纯净水7家批次,合格7批次,合格率100%;啤酒2家2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100%;参加清真博览会产品7家12批次,合格5家9批次,合格率75%。
三、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全面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
为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市场准入步伐,提高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购买到“放心菜”,在实行蔬菜市场准入试点的基础上,我市从8月8日起在华联超市花园总店、惠客家超市、大百广场店超市正式实施蔬菜市场准入。三大超市出售的蔬菜产品都将拥有一个标明产地、生产日期、检测合格证明、联系地址和电话等内容的产品质量可追溯记录,老百姓买菜吃菜也将更为放心了,今后未经检测,蔬菜随意进入超市现象将不复存在。三大超市蔬菜市场准入制的实施,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是“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同时对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至8月底,在全市主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实行蔬菜产品市场准入,其中在24家规模较大的市场设立了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了24台农药残留速测仪,制作了农产品质量公示栏、检测室检测工作流程相关制度、样品抽样记录册和检测记录册。并对50名检测人员行了三次涉及进货记录、检测方法、检测结果上传等方面的系统培训。同时对区县农业部门配备了6台农药残留速测仪。目前,区县农牧部门正常开展监督检测工作,17家市场每天开展蔬菜产品检测工作,其他的市场正在改造准备阶段,届时市场农药残留监测点的数量将达到24个。
根据9月16 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就进一步加强“三鹿”等问题奶粉查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市农牧局对42家饲料生产加工企业和56个养殖小区(场)和养殖村的1.3万多头奶牛进行了生鲜牛奶生产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杜绝不合格生鲜牛奶流入市场,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并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宣传开展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的重大意义。市质监局强化对奶业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全市1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派出了24名驻厂监管人员,督促企业法人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原奶进厂检验、生产环节、生产记录、出厂检验、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全市1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我市乳制品生产情况良好,没有发现含三聚氰胺化工原料的产品及不合格产品。市工商局加大对市场流通环节的整治清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农牧区和边远地区流通市场的清查。同时,按照国家质监总局最新公布的22个问题奶粉品种目录,对查处的“三鹿”等问题奶粉进行下架封存和退市召回。截至10月22日,流通环节奶粉市场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1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0230户次,下架封存奶粉40490.85公斤(101666袋(桶)),其中农村下架奶粉共2145公斤(5363)。液态奶市场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54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7654户次,下架封存液态奶14952.281公斤(59611袋(包)),其中农村下架液态奶共36公斤(114袋(包));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92起,为消费者退回含“三聚氰胺”奶粉1050.25公斤(2603袋(桶))。市卫生局以托幼机构、学校(大、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等)、建筑工地、医院食堂及校园周边小饮食店和餐饮单位为重点,积极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截至10月20日10时,共出动执法人员119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50台次,检查生产乳制品企业53家次和餐饮消费经营单位3602户次,登记封存奶粉16袋。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排查7岁以下儿童152114人,其中食用问题奶粉人数3491次,筛查动员就诊人数3456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接诊咨询儿童累计9487人次,其中,有含三聚氰胺奶粉喂养史的泌尿系统患病儿童累计698人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第一时间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三鹿”等问题奶粉的专项检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收集各成员单位查处问题奶粉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
城东区:先后组织开展了“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建筑工地食堂、早市、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专项整治以及“中秋、国庆”两节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第三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67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企业(户)、建筑工地食堂、托幼机构、医疗机构3044家次,在建筑工地、工地食堂张贴预防食物中毒宣传书40份,取缔不达标“五小”单位549户,查扣销毁假冒、过期食品3000公斤,共罚款71家,罚款金额56000元。销毁牛羊下水、羊肠衣600公斤,案值20000余元。并与辖区内的大中型餐饮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12家餐饮单位给予了限期整改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5000元。组织区农牧局、经济局、城东工商分局联合开展了三江源畜产品交易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顿清洗并取缔非法牛羊副产品加工处7处,查扣销毁牛羊副产品1500公斤。
城中区:(一)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区工商、卫生、农林、物业等职能部门召开食品安全协调联席会议,对各部门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强化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二)对南川西路、人民街、民主街等158家不具备餐具洗消条件的餐饮单位,区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他们与餐具清洗消毒公司签订了合同,使用了“一次性消毒碗”。(三)对宾馆、学校食堂、农贸市场及食品超市的餐馆和食品经营部共305家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的同时,落实了100人以上集体用餐申报备案制度,预防和控制了食物中毒的发生。总之,第三季度,结合创卫工作共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578户次,责令整改1245户次,取缔经营户42户,关门停业整顿425户,没收餐饮单位炊具82个,罚款18户,罚款人民币15025元;查获“三无”食品28个品种、492袋,过期小食品12个品种、92袋;同时,对不能提交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的5家食品经营者,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来源不清的24种食品进行了封存。
城西区: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城西区进一步专项整治“五小”行业工作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长期开展对“五小”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先后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辖区内的食品行业及公共场所专项整治、“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积极有效地保障了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第三季度共监督检查“五小”行业259家,其中:小餐馆155户、小食品销售19户、小食品生产加工20户、小美容美发38户、小浴室4户、小旅店6户、小文化娱乐场所17户。警告15户、责令整改61户、停业整顿42户、关停并转4户、取缔2户,罚款金额为20000元。
城北区:(一)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各类食品加工黑窝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二)按照《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在辖区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进行宣传、动员,推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四进七个一”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各种节假日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造食品安全声势,千方百计扩大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第三季度,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车辆120余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12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加工经营食品户220户,没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85公斤,没收加工食品用具9件,责令改正569户。有效地推动了北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大通县:(一)县食安委办组织县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农牧局、经济局等成员单位,开展了传统的“六月六”文化旅游节、“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以及其他经济活动期间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了全县各族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二)积极开展农村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培训活动。7月16日至17日,大通县食安委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利用全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之机,分批对全县20个乡镇的573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中有289名为农村药品监督信息员)进行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讲解了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构和县各成品单位的职能及举报电话;食品安全常识尤其农村常见的食品安全事件及注意问题等。并给参训人员发放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要求参训人员利用村委会板报、广播、开会等形式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带进各家各户,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饮食用药安全。(三)县食安委办及时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在辖区内清查“三鹿”等问题奶粉和液态奶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县工商、质监、农牧、卫生、经济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了清查工作。
湟中县:(一)县政府及时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查处“三鹿”等问题奶粉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县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紧急行动,彻底清查问题奶粉。为此,各监管部门立即开展了以查缴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问题奶粉和液态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共出去执法人员642人次,车辆147台次,检查奶牛场8家次、奶牛养殖户13649户、食品经营户2543家次、托幼机构62家次。在湟中雪城乳制品厂派驻驻厂监督员2名。共查出问题奶粉1264袋、460公斤。县第一、第二人民医院累计接诊儿童509人次,查出含三聚氰胺奶粉喂养史的泌尿系患病儿童4人次,均转到省妇产儿童医院治疗。(二)县食安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以及其他经济活动期间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了全县各族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
湟源县:(一)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主管县长先后两次主持召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研究和部署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采取部门执法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 “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及“青洽会”、“环湖赛”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了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全县各族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7月12日,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在市食安办的组织下,在湟源县大华镇何家庄村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村庄、进农户”宣传活动和大学生志愿者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现场,参与和接受咨询的农民群众近200余人,共悬挂横幅4条,展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展板48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2000余份。通过宣传,加强了农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学习,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人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组织成员单位相关处科(室)负责人组成督查组,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各区、县人民政府上半年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进行了督查。结合督查情况,对各区、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书面反馈,肯定了各区、县在食品安全方面采取的措施,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二)组织成员单位和部分食品药品企业先后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农户活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等各类宣传活动,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认真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三)结合实际,对全市“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执法人员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马顺清副省长和市委常委、副市长薛广洲对西宁市节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对全市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肯定。(四)根据市政府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08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市农牧局:(一)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农业投入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农资经营档案制度,并督促农药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认真做好经营档案及农产品生产记录。加大了对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检查和没收,并设立了举报电话,拓宽了查处违法行为的渠道,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禁用、限用农药流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结合农作物病虫害的统防统治,重点强化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我市畜产品卫生现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于9月1日至4日开展了农贸市场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农贸市场广泛存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公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并向动物产品经营户发放了《关于加强对肉类经营者管理的通知》。共检查莫家街、气象巷、海湖路等农贸市场6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4人次,车辆32台次;发放《关于加强对肉类经营者管理的通知》630余份;查处案件7起,没收、销毁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无法补检)30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660元、罚款金额为650元。(三)加强饲料安全监管。全市共有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加工点)42家,年生产饲料近10万吨,饲料经销门市部66个,生产的饲料产品主要有混合饲料、全价饲料、浓缩饲料等,养殖场和饲料经销门市部使用和经销的饲料,基本来自于经省饲料办公室颁发有《饲料审查合格证》且设备良好的正规厂家,一部分养殖单位自配饲料也在专家的指导下生产,以自产自销为主,外购饲料只是用于调节补充。(四)大力开展禁用农药禁用药品的宣传,三季度共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手册》1000份、宣传材料1万余份;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生产技术,规范种植行为,推广引导奶牛养殖户集中饲养,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养殖模式,加强对奶牛养殖场(户),奶牛养殖基地,奶牛养殖重点村的管理,使安全知识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市质监局:(一)在创卫攻坚阶段,制订下发了《西宁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阶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主要突出对重点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用水、糕点制品、食用植物油、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米粉等高风险及存在问题较多的食品)的监督管理。同时先后三次组织小企业、小作坊业主140余人召开会议,宣将创卫有关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二)开展酒类产品和清真博览会参展产品专项检查活动。以参展量较大的白酒、啤酒和果酒类产品为重点品种,对生产规模大、生产量多以及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和抽查有过不合格记录的企业为重点单位,对生产企业坚持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以及包装材料、标识标签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坚决杜绝问题产品流入交易会现场,确保了参展产品质量。(三)在“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车辆18台次,检查生产企业29家,检查宾馆、酒楼5家。检查发现,企业均做到持证生产,在用计量仪器全部经过检定,月饼不存在过度包装、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未发现企业不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现象。(四)奥运期间,认真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卫生监管职责,及时制订下发了《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集中对小企业、小作坊进行重点整治,实现了奥运期间食品安全零事故。同时,三季度共办理当场处罚案件7起,其中无证生产案件1起,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件2起,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案件等4起,没收违法生产变蛋1400枚,罚款金额为4898元。
市工商局:按照《2008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的要求,市工商局第三季度以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全面部署开展了“两节”期间的执法检查、月饼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猪肉市场监管等各类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了第三季度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一)切实做好流通环节夏季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从6月15日至10月15日,以“六小”食品经营场所、食品批发市场、各大商场、超市、旅游景区、交通枢纽、茶园休闲场所及城乡结合部为重要区域,进一步深化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市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并实行投诉申诉举报24小时专职值班,使夏季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二)为从批发配送源头把好食品准入关,从批发配送源头上把好食品经营者的准入行为,在全市食品批发配送行业中推行了食品批发配送二联单制度。此项制度的落实,有利于对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方矢,更好地维护食品经营秩序。(三)建立健全了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机制,在两会期间,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526人次,检查经营户9278户次,检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45处,取缔无照经营42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4888公斤,总价值26.67万元,查办食品案件14件,案值36万余元,收缴罚没款0.8万元。(四)三季度以来,市局组成督查组连续三次按照“证照是否齐全、台帐是否记录、食品倒查是否与票帐相符、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和不合格现象”以及创卫知识五项主要内容和标准,对全市工商部门食品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自9月份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职工放弃节假日,逐门逐户对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五)认真受理“12315”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三季度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万元。
市卫生局:(一)以“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行动”为主线,对我市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五小”行业开展了专项整治,同时,根据卫生厅的安排部署开展了农家乐餐饮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二号行动,建筑工地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六号行动,乳与乳制品的专项检查以及重大会展、经贸活动、旅游旺季和节假日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八号行动等活动。全力以赴,确保了重大活动、节日和会议期间的食品饮食安全和保障了公共场所卫生。在我市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中没有发生一起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二)加大了对“五小”行业的监管力度,采用严管重罚、综合治理,对辖区主次干道、背街里巷逐条进行整治,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全面取缔无证照经营的“五小”行业,并指导其做好餐饮具和公共用具的消毒及经营场所卫生保洁等工作。截止8月底全市“五小”行业规范化管理的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三)7月份以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对西宁市(含四区三县)8000余家食品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总户次数达36000余户次,出动车辆3000台次,出动检查人员16000人次,监督频次提高到5次以上,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查处有问题单位1935余户,其中无证经营户857户,查处率100%,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户4户,查处率100%;共处罚金67010元,餐饮业索证台帐建立户数为5300户,建立率95.0%,量化分级评定户数为4800户,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96.5%。
市商务局:(一)结合创卫活动,是商务局制定下发了《西宁市创卫攻坚阶段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市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市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和管理水平。目前,已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的早夜市31个,占总数的47%,并于8月25日前,将市场内的活禽经营摊点全部取缔。(二)根据《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按照每个区形成两个以上标准化示范市场的要求,对南小街综合市场、王家庄农贸市场、西台农贸市场、荣盛农贸市场、气象巷市场、虎台市场、小桥农副产品市场、朝阳商城等8个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进行指导,目前,这8个农贸市场已改建成标准化(示范)市场。(三)加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屠宰企业生产经营。7月29日,市商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通知》,在全市屠宰企业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其中,对存在问题较多的4户屠宰企业重点进行整治。享堂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张氏集团畜禽制品公司两家企业停产整改,两家企业按要求进行了场区地面重新硬化,更换屠宰间墙面瓷砖,粉刷墙面,清除污血、粪便,清理垃圾死角。9月11日,市商务局会同市创卫办、市牲畜定点屠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城东区商务局对张氏畜禽制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整改效果不明显,仍然存在卫生状况差,厂区内垃圾死角多,路面破损,生产车间严重失修等突出问题,经检查组现场会议研究,根据《生猪管理条例》和《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要求,对该公司作出再次停产整顿的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自2008年9月12日起停产整顿,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经市牲畜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市商务局召集西宁鑫源屠宰肉食品加工公司和享堂生猪屠宰场安排部署下一步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明确要求两家企业认真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保证肉品质量,确保西宁市猪肉市场供应,做到不脱销、不断档。并严格执行商品价格有关规定,维护猪肉市场价格稳定,不得借机涨价,为市场提供安全、卫生、放心的肉品。9月14日,市商务局会同工商、农牧、城管以及城北区政府等部门,依法查封并取缔了位于大堡子镇一生猪屠宰点。
虽然本季度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还需加大,尤其是农产品生产的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力度还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范围还较狭小,检测力度与监控范围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食品生产加工业“低、小、散”问题依然存在。我市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比例比较大,这些小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生产条件差,极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以生产加工豆腐、油条、面条、粉条等为主的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三是流通领域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隐患。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流动式地摊经营的食品仍存在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等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明确,卫生状况需要改善。有的农村小商店、小餐饮单位在原料存放等方面存有很多隐患,成为食源性疾病频发的重要因素。
针对第三季度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第四季度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四进七个一”宣传活动。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关于印发西宁市2008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宁食药安协办[2008]15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四进七个一”宣传活动的查漏补缺工作。
(二)着力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07]144号)文件精神,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年底以前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组织参与推广的食品企业建立《生产经营示范文本》,督促企业按照《监管档案》要求,及时提供档案内容,提高企业诚信意识。。
(三)继续强化各食品环节监管工作。种植养殖环节:继续强化农业投入品监控,对假冒登记号、伪造登记号、登记证超过有限期、产品超过有效期限、标签不合格等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登记,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继续加大西宁市农药、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力度。生产加工环节:继续落实好“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工作措施,大力推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帮助食品企业进行QS质量安全认证。加强日常监督和后续监管,实行巡查、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加大对小作坊和未获证企业的监管和无证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从原材料、工艺等方面严格质量关,切实维护群众饮食安全;继续加强牛羊、生猪等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市场流通环节:继续查办流通领域食品违法经营案件;全面开展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各项工作。餐饮消费环节:采取四区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无《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业活动;继续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到年底达到目标要求;依法加强卫生稽查和督导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
发送:市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抄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市委常委、各副市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农牧厅、商务厅、卫生厅、教育厅;省、市主要媒体、电台、电视台、报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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