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宁市2008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食药安协办[2008]15号
2008年06月03日 发布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西宁市2008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的职能,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并将宣传教育信息及时报送到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西宁市2008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四进七个一”等活动,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我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平安西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达到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的目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地食品安全工作采取的举措和成效,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及新制订的食品安全有关法规。

(二)广泛宣传我市开展“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优质食品、优秀品牌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突出企业,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市食品产业信誉,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四、宣传形式

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广大城乡普遍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全市统一时间,市、区(县)联动,请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出席仪式,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协会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参与,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展示宣传展板、产品,开设咨询台解答重点、热点、难点食品安全问题,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二)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和食品安全形势,通过开设咨询台、开辟媒体专栏、印发宣传材料、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我与食品安全”网络征文、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征集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政府要拿出一定的经费,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四进七个一”活动(即:进村庄、进农户、进课堂、进工厂;每个村有一个饮食安全知识宣传栏、一个信息上报点、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每户备有一本饮食常识小册子、农村学校每学期开辟一堂饮食用药安全课、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每年组织到工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次,到农牧区、社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次),引导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积极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月”及各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

(四)通过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食品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抓好在职人员培训工作,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区、县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各区、县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安排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各区、县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总结于1020日前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张       电话/传真:8867907

电子邮箱:spaq@qhxn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