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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火炬青海境内传递将于2008年6月22日至24日在格尔木市、青海湖和西宁市举行。根据奥运火炬传递总体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奥运火炬传递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积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奥运火炬传递的顺利进行,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层层发动,全面检查,落实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奥组委官员和运动员在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要以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以粮、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保健食品、生活饮用水等为重点品种;以公众聚集场所、奥运火炬西宁境内传递路线、运动员服务区生活饮用水、奥组委官员和运动员驻地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市农牧局要进一步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彻底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严格执行动物检验检疫,严厉打击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市场检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质监局要严格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和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大米、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粽子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杜绝有毒有害包装材料用于食品,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止使用。市工商局要加强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落实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协议;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市场安全。市卫生局要提前对运动员服务区生活饮用水进行监测,落实专人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了饮用水安全卫生;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按照《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加强奥组委官员和运动员驻地酒店加工间及配餐间等场所;强化对驻地酒店和服务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检查,确保无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人员上岗;强化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了厨师和服务员卫生意识。市商务局要严格执行《西宁市畜禽屠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牛、羊、生猪和家禽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吃上“安全、放心”肉。市食药监局要组织协调,加强奥组委官员和运动员在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监查,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宣传报道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开展奥组委官员和运动员在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排查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各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重视奥运火炬传递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进一步增强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要严格执行主管领导值班和巡回检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值班信息联络体系。在火炬传递活动各级领导要落实值班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突发事件,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重点地区和关键部门要保证24小时有人带班和值班。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奥运火炬接力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确保奥运火炬传递活动期间食品安全。
请各成员单位将奥运火炬传递活动期间食品安全情况于6月26日前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继军
联系电话:8867907、3665433
E---MAIL:spaq@qhxn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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