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七厅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宁食药监局[2008]31号
2008年06月28日 发布

大通、湟中、湟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三县及四区公安局、卫生局(社发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7厅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青食药监安[2008]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照执行。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生产经营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体育局成立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协调专项治理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包括落实工作措施、督促工作进度、开展明查暗访、沟通反馈信息、提出协调建议等。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把兴奋剂专项治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统筹部署,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全力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兴奋剂管理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科  孙启龙  魏满才 

联系电话:0971-8867923

附件:西宁市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

    

 

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西宁市公安局

 

 

 

西宁市卫生局                    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宁市体育局

 

                         00八年六月十六日